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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意文学网 > 这位少主可撩人 > 第六十七章 夙,永远不会让哥哥如愿的
 
  陆辰朝里张望了下,石壁上散发出幽蓝的石光,那石光一直向下蔓延到目不能及的尽头。

  这种天然的石光本是并不明亮的事物,经过折射反照,倒能看清近处十丈许近内事物,头顶俨然是个拱形的石顶,而他脚下有一排斜斜冰梯直通下方,尽头淹没在石光之中。

  显然洞内的温度高于外面,这冰梯竟是遇暖不化。

  陆辰蹲身细看,看似晶莹剔透的冰梯里夹杂细细碎碎用以固冰的玄银片。

  “你敢进去么?”千夙抬眸,似乎对于突然出现的洞口并不意外,凤眸里甚至带了几分兴致。

  “神女莊的境根之地,你知道里面是什么。”

  “错。神女莊的境根在琴荒雪域没错,不过,根无定根,我也不能确定我们现在具体在什么地方。”

  “琴荒雪域绵延万里,天界崩毁之前,这里是灵族领地,灵族羸弱,偏安一隅,因其聚灵而成,却常被人族修仙士捉捕,用以修炼或制成灵丹。为逃避人族修仙士的魔爪,灵族便在雪域地下修筑地宫,以保族人安全。如果我猜得没错,这里很可能是地宫入口。”

  像是被什么点燃,两簇细小的火苗在眼底燃烧起来,千夙忽然定定看着他,似乎下一刻就要将对方整个人拉入他深潭似的眸子里,淹没、沉溺、销蚀……

  “哥哥对任何事都恍若明镜,为何独独对我不能?”

  这样的眼神,陆辰不是第一见。

  以前不懂,现在他似乎能明白些什么,不过他又觉得自己的想法荒唐,可现在,当这个人再次用这种眼神看他,他忽然觉得那个奇怪的念头瞬间清晰到可怕。

  从小和他一起在堕仙岛长大,大概就是这份亲密,让他产生了这种类似于依赖的情感错觉。

  这种错觉,别人无法帮他纠正,完全要靠他自己,或许再遇到真正的爱人之前,他永远无法从这片迷途中走出来。

  陆辰道:“夙,很多事情都不能依自己的想法来。就像你所说,千,她是个可怜人。”

  “千,呵呵……所以你打算完成任务之后,把她甩给我,自己离开堕仙岛,离开她了么?”

  心思被说中,陆辰不语。

  自从再次见到时绯清的第一眼起,他就不止一次地想带她走,去哪里都好,只要能跟她在一起,只要不被任何人打扰。只是肩负这家族仇恨,每每压下这样的念头。

  然而,温家禁地差点害她死于非命,经历过这样一次心惊胆战,他还有什么可犹豫。

  为了她,他甚至开始打算抛开这所谓的仇恨。

  他之所以能放心离开堕仙岛和千,还有一个原因是,千之于他们两个,更离不开夙。

  虽然小时候,千更疼爱的是自己,不过后来,似乎夙更能讨千开心,长大之后,千有时反而会在夙面前,露出天真带笑的表情。

  而他这身天生不愿与人过分亲近的性子,倒招来了千的嫌弃,虽然自己是他的亲生儿子——

  九年前,千亲口告诉他的时候,他还不相信,直到千拿出南炎萧氏世家的血臻石——

  在这块萧氏血脉的验证石上,他惊奇的发现,沉睡在石头里的那只冰虫在感受到自己的血滴时,忽然睁开眼来,然后朝他微微一笑,将它吞入腹中。

  也是从那之后开始,关于南炎城滔天血海的恶梦一夜夜纠缠着他——

  千告诉他,她并不想将自己这些年来的痛苦分加给他,可他是南炎城唯一的继承人,这一切不是他不想承担就能逃避的,给他下梦魇术,是想时时警醒他,自己的责任。

  “哥哥在想什么,夙是一清二楚的。”

  两人和千一直生活在堕仙岛,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彼此,陆辰也知道,所以他并没打算否认。

  “不过,哥哥放心,只要夙活着,夙,永远不会让哥哥如愿的。”

  陆辰知道千夙的性子,骨子里的高傲,从来都是说一不二,得不到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,就算他不挑明了说,也知道他不会让自己如意。只要他冲自己来,只要他不对时绯清动心思,他什么都可以接受。

  “咔咔……”

  从暗悠悠的石洞深处传来的声响,让陆辰瞬间收回心思。显然千夙也注意到了,两人警惕地四目交会一瞬,又竖耳倾听。

  仿佛人的咳嗽,又像是有人拿锤子在木桩上敲打,由于太过遥远,模糊不清。

  灵族由于聚灵而成,一万年前也没有逃过三界灵爆的劫难,早就销声匿迹,那么在这在灵族地宫里出现的会是什么?

  两人现在均身受重伤,修为几乎跌落炼息期水平,连识探都无法施展,加上一个昏迷不醒随时可能断气的,要是出来个凶兽什么的,可是要命的事。

  片刻之后,随着那声音越来越近,陆辰终于确定,这是蹬石梯的声音。

  步伐稳健却不沉闷,来者应该不是什么庞然大物。

  白光流过,惊夜在空中划过一道绚丽。陆辰眉梢微挑,化出三道光箭在手。

  居高临下,本占战利,要是一击不中,就会失了先机。

  内海受损,星元力不继,不容连发,所以,这一击只能直击对方要害,让对方无法回击。

  箭锋对准石梯深处的,只等对方现身在肉眼可见的范围之内。

  原本以他五境魂元,百里之内,识探之下,惊夜一箭,便可索命,可现在他居然沦落到要用肉眼才能击杀对手,情何以堪!

  洞内静得只听到清晰的滴水,以及渐渐逼近的“噔噔”声。

  陆辰正屏息凝神,等待石破天惊的一发,却听石梯下方隐约传来一阵说话声。

  *

  “师兄,上面真的会有出口么?”风轩这会儿身心俱疲,说一句连带喘三气。

  虽然在神女莊,用时扬的五星魂法宝挡了一劫,保住一命,可境界崩塌后,却掉入了这个不见天日九曲十八岔的地宫中。

  都走了两天两夜了,尽管六合袋中有百食丹可以充饥,可对无肉不欢的他来说,两日不进肉食,比杀了他还痛苦。

  更要命的是,这地宫下面,各种星铭法宝都失效,只能靠徒步,这对于一个胖子来说,无疑一次严峻的考验。

  不过,时锦却并不像他那么狼狈,九玄月光冠,蓝蚕丝衣裳,依然严谨如斯,整个人在石光的映照下犹如蒙了层蓝雾,紧抿着唇,目光坚定,蹬阶而上。

  走了两日两夜,其间只休息了四个时辰。也许这个跟外界喧嚣比起来,静极的地宫更容易叫人想起过往,整理思绪。

  这两日除了在岔路处判断方向之外,其余时间几乎都陷在记忆中,连着风轩的问话也少有搭理。

  他的人生,从出生的那一刻,就注定将来要做什么,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继承城主之位,几乎可以一眼望到底。

  他就是在这里未来城主的模子里长大的少年,读书、修炼、为人处世,甚至每一步伐多少间距,每一顿饭多少口饭都得按规矩来做。没有喜怒,甚至连该有的骄傲都不曾有过,更别提自由。

  天生内敛的性子,让他将时扬时时教导的喜怒不形于色、处变不惊、深藏不露,内化成谦和有恭,儒雅有礼。

  之所以没有被雷霆手腕、道貌岸然的时扬摈弃,是因为他觉得或许这种性格假象更能迷惑对手,他的儿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。

  不过这个儒雅谦和的少年,在时绯清出现时,却发生了连他自己都难以察觉的微妙变化。

  那年他十岁,时绯清八岁。

  这个孩子天生有光,特别是笑起来,眼睛里就会浮出一片星海。

  他喜欢看她的眼睛。虽然他从未见过真正的星海,他却很肯定,那是一片星海。

  她很开朗,喜欢躺在晴天的大树上,树叶筛落细细碎碎的金光,她扭过头看向站在树下仰望的他说,你见过星星吗?听说只要看着天上的星星,一个人就不会感到痛苦了。

  那么,你见过吗?

  当然,这树上有很多星星,所以我有很多快乐。

  他想啊,或许她眼里的星星就是这么来的。

  渐渐的,他也会跟着她笑,虽然那笑浅淡得几乎不留痕迹。

  他赶到的时候,时绯清正在被几个世家孩子凌辱欺负。看着小小的身子没在尘埃里,他第一次体验到浑身血液狂暴沸腾的滋味,尽管第一次,他也知道那是怒。

  没等他把怒焰喷出来,几个孩子就吓跑了。耳边传来清泉叮咛似的轻音,那小孩满脸青肿,竟在低低地尘埃里笑着。

  十岁那年,他们一同进了天机书院。

  “锦师弟?你能不能答应我一句,这两日你就同我说了七句话。我……我跟你说啊,这人要是连着七日不说话就会变成阴尸。呼!累死爷了!锦师弟,阴……阴尸你知道的吧?就是活死人。据说……欸,怎么不走了?”

  “有人!”幽光的石光下,眸光微凛,凝视梯道上方。

  风轩警觉的屏息看去,头顶上方的石光壁上竟有一个缺口。

  这个传世中的灵族地宫,虽然经过万年光阴的侵蚀,却仍旧固若金汤,宫殿阙室,池河桥石,装点得与人间景致无二,却克制星铭法宝,连星力都被抑制,仅能识探十余丈外事物。而现在,可识探范围明显扩大数十倍,那个缺口就是地宫出口无疑。

  风轩朝时锦伸出三指,一双铜铃大的眼睛满是警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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